以锥餐壶
yǐ zhuī cān hú

典故出处

《荀子·劝学》:“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

近义词

以指测河 ,以戈舂黍

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用锥子到壶里取东西吃。比喻达不到目的。
常用程度:生僻
感情色彩:褒义词
语法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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