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彭阳公志文毕有感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延陵留表墓,岘首送沈碑。 敢伐不加点,犹当无愧辞。 百生终莫报,九死谅难追。 待得生金后,川原亦几移。 上一篇: 为有 下一篇: 蓝田刘明府携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