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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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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靖 孔琳之 殷景仁

季恭始察孝廉,累迁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忧。隆安五 年,被起爲山阴令,不就。

宋武帝东征孙恩,屡至会稽,过季恭宅,季恭正昼卧,有 神人衣服非常,谓曰:“起!天子在门。”既而失之,遽出, 适见帝,延入结交,执手曰:“卿后当大贵,愿以身爲托。” 于是曲意礼接,赡给甚厚。

帝后讨孙恩,时桓玄篡形已着,帝欲于山阴建义。季恭以 山阴路远,且玄未居极位,不如待其篡后,于京口图之,帝亦 以爲然。时虞啸父爲会稽内史,季恭求爲府司马不得,乃出诣 都。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爲会稽内史,使齎封板拜授,正与季 恭遇。季恭便回舟夜还,至即叩扉入郡。啸父本爲桓玄所授, 闻玄败,开门请罪。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日乃移。季恭 到任,厘整浮华,翦罚游惰,由是境内肃清。

累迁吴兴太守,加冠军。先是吴兴频丧太守,言项羽神爲 卞山王,居郡听事,二千石常避之。季恭居听事,竟无害也。 迁尚书左仆射,固让。义熙八年,复爲会稽内史,修饰学校, 督课诵习。十年,复爲右仆射,又让不拜。除领军,加散骑常 侍。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禄大夫。是岁,武帝北伐,季恭求 从,以爲太尉军谘祭酒。从平关、洛。

宋台初建,以爲尚书令,又让,乃拜侍中、特进、左光禄 大夫。辞事东归,帝亲饯之戏马台,百僚咸赋诗以述其美。及 受命,加开府仪同三司,让累年不受,薨以爲赠。

子灵符,位丹阳尹,会稽太守,寻加豫章王子尚抚军长史。 灵符家本丰富,産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 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爲有司所纠, 诏原之。而灵符答对不实,坐免。寻又复官。灵符悫实有材干, 不存华饰,每所莅官,政绩修理。废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爲 所谗构,遣使鞭杀之。二子湛之、深之于都赐死。明帝即位, 追赠灵符金紫光禄大夫。

深之大明中爲尚书比部郎。时安陆应城县人张江陵与妻吴 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经死,已值赦。案律,子贼杀伤殴父 母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会赦,免刑补冶。 江陵骂母,母以自裁,重于伤殴。若同杀科则疑重,用伤殴及 詈科则疑轻。制唯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詈母致死会赦之科。 深之议曰:“夫题里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 故殴伤咒诅,法所不原,詈之致尽,则理无可宥。罚有从轻, 盖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谓。江陵虽遇赦恩,故合枭首。 妇本以义,爱非天属,黄之所恨,情不在吴,原死补冶,有允 正法。”诏如深之议,吴免弃市。

灵符弟灵运位着作郎。灵运子琇之。

琇之有吏能,仕齐爲吴令。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 束,琇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琇之曰:“十岁便能爲盗,长大 何所不爲。”县中皆震肃。迁尚书左丞,又以职事知名。后兼 左户尚书,廷尉卿。出爲临海太守,在任清约。罢郡还,献干 姜二千斤,齐武帝嫌其少,及知琇之清,乃叹息。出监吴兴郡, 寻拜太守,政称清严。

明帝辅政,防备诸蕃,致密旨于上佐,使便宜从事。隆昌 元年,迁琇之晋熙王冠军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欲令杀 晋熙。琇之辞,不许,欲自引决,友人陆闲谏之,琇之不从, 遂不食而死。

子臻,至太子舍人,尚书三公郎。臻子幼孙,梁甯远枝江 公主簿、无锡令。幼孙子奂。

奂字休文,数岁而孤,爲叔父虔孙所养,好学善属文。沛 国刘显以博学称,每深相叹美,执其手曰:“昔伯喈坟素悉与 仲宣,吾当希彼蔡君,足下无愧王氏。所保书籍,寻以相付。”

仕梁爲尚书仪曹侍郎。时左户郎沈炯爲飞书所谤,将陷重 辟,连官台阁,人怀忧惧,奂廷议理之,竟得明白。

侯景陷建邺,朝士并被拘絷,或荐奂于贼率侯子鉴,乃脱 桎梏,厚遇之,令掌书记。时子鉴景之腹心,朝士莫不卑屈, 奂独无所下。或谏奂曰:“不宜高抗。”奂曰:“吾性命有在, 岂有取媚凶丑,以求全乎。”时贼徒剥掠子女,拘逼士庶,奂 保持得全者甚衆。

寻遭母忧。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唯奂及吴国张 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及景平,司徒王僧辩先下辟书,引爲左西掾。梁元帝于荆 州即位,征奂及沈炯,僧辩累表请留之。帝手敕报曰:“孔、 沈二士,今且借公。”其爲朝廷所重如此。

僧辩爲扬州刺史,又补中从事史。时侯景新平,每事草创, 宪章故事,无复存者。奂博物强识,甄明故实,问无不知,仪 注体式,笺书表翰,皆出于奂。

陈武帝作相,除司徒左长史,迁给事黄门侍郎。齐遣东方 老、萧轨来寇,四方壅隔,粮运不继,三军取给,唯在都下, 乃除奂建康令。武帝克日决战,乃令奂多营麦饭,以荷叶裹之, 一宿之间,得数万裹。军人旦食讫,尽弃其馀,因而决战,大 破贼。 武帝受禅,迁太子中庶子。永定三年,除晋陵太守。晋陵 自宋、齐以来爲大郡,虽经寇扰,犹爲全实,前后二千石多行 侵暴,奂清白自守,妻子并不之官,唯以单船临郡。所得秩俸, 随即分赡孤寡,郡中号曰神君。曲阿富人殷绮见奂居处俭素, 乃饷以衣毡一具。奂曰:“太守身居美禄,何爲不能办此?但 百姓未周,不容独享温饱。劳卿厚意,幸勿爲烦。”

陈文帝即位,征爲御史中丞。奂性刚直,多所纠劾,朝廷 甚敬惮之。又达于政体,每所奏,未尝不称善,百司滞事,皆 付咨决。

迁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中书舍人。重除御史中丞,寻 爲五兵尚书。时文帝不豫,台阁衆事,并令仆射到仲举共决。 及帝疾笃,奂与宣帝及到仲举并吏部尚书袁枢、中书舍人刘师 知等入侍医药。文帝尝谓奂等曰:“今三方鼎峙,宜须长君, 朕欲近则晋成,远隆殷法,卿等须遵此意。”奂乃流涕歔欷跪 而对曰:“陛下御膳违和,痊复非久,皇太子春秋鼎盛,圣德 日跻,废立之事,臣不敢闻。”帝曰:“古之遗直,复见之卿。” 乃用奂爲太子詹事。

废帝即位,除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出爲南中郎康乐侯长 史、寻阳太守,行江州事。宣帝即位,爲始兴王长史。奂在职 清俭,多所规正,宣帝嘉之,赐米五百斛,并累降敕书,殷勤 劳问。 太建六年,爲吏部尚书。八年,加侍中。时有事北边,克 复淮、泗,封赏叙用,纷纭重叠,奂应接引进,门无停宾。加 以识鉴人物,详练百氏,凡所甄拔,衣冠搢绅莫不悦服。

性耿介,绝诸请托,虽储副之尊,公侯之重,溺情相及, 终不爲屈。始兴王叔陵之在湘州,累讽有司,固求台铉。奂曰: “衮章本以德重,未必皇枝。”因抗言于宣帝 。帝曰:“始 兴那忽望公,且朕儿爲公,须在鄱阳王后。”奂曰:“臣之所 见,亦如圣旨。”后主时在东宫,欲以江总爲太子詹事,令管 记陆瑜言之奂。奂曰:“江有潘、陆之华,而无园、绮之实, 辅弼储贰,窃谓非材。”后主深以爲恨,乃自言于宣帝。宣帝 将许之,奂乃奏曰:“江总文华之人,今皇太子文华不少,无 藉于总。如臣愚见,愿选敦重之才,以居辅导。”帝曰:“谁 可?”奂曰:“都官尚书王廓,代有懿德,识性敦敏,可以居 之。”后主时亦在侧,乃曰:“廓王泰之子,不可居太子詹事。” 奂又曰:“宋朝范晔即范泰之子,亦爲太子詹事。”后主固 争之,帝以总爲詹事,由是忤旨。

初,后主欲官其私宠,微讽于奂,奂不从。及左仆射陆缮 迁职,宣帝欲用奂代缮,已草诏讫,后主抑遂不行。

十四年,爲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领前军将军。未行, 改领弘范宫卫尉。至德元年卒,年七十馀。有集十五卷,弹文 四卷。 子绍安、绍薪、绍忠。绍忠字孝扬,亦有才学,位太子洗 马、鄱阳王东曹掾。

孔琳之字彦琳,会稽山阴人也。曾祖群,晋御史中丞。祖 沈,丞相掾。父廞,光禄大夫。

琳之强正有志力,少好文义,解音律,能弹棋,妙善草隶。 桓玄辅政爲太尉,以爲西合祭酒。玄时议欲废钱用谷帛,琳之 议曰:

洪范八政,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所资,爲用之至要者 乎。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 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爲宝,本 充衣食,今分以爲货,则致损甚多,又劳烦于商贩之手,耗弃 于割截之用,此之爲弊,着于自曩。故锺繇曰:“巧僞之人, 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 是以司马芝以爲“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既用而废 之,则百姓顿亡其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此断之 之弊也。魏明帝时,钱废谷用四十年矣,以不便于人,乃举朝 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爲宜复用钱。彼尚舍谷帛而用钱, 足以明谷帛之弊着于已试也。

玄又议复肉刑,琳之以爲:

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不同。书曰“世 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故罕蹈刑辟,季末 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 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 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人。 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人慢,又不禁邪。期于刑罚之中, 所以见美于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兵荒已后,罹法更 多,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怅 恨,议之而未辩。锺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欲以右趾代弃 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衆矣。降死之生,诚爲轻法,可以全 其性命,蕃其産育,仁既济物,功亦益衆。又今之所患,逋逃 爲先,屡叛不革,宜令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 至于馀条,宜且依旧。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 见知。累迁尚书左丞,扬州中从事史,所居着绩。

时责衆官献便宜,议者以爲宜修庠序,恤典刑,审官方, 明黜陟,举逸拔才,务农简调。琳之于衆议之外,别建言曰:

夫玺印者,所以辨章官爵,立契符信。官莫大于皇帝,爵 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递用,袭封之印,弈世相传。 贵在仍旧,无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 每迁悉改,讨寻其义,私所未达。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 则未若异代之爲殊也;若论其名器,虽有公卿之贵,未若帝王 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廷祚四百, 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 人臣衆僚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 而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 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请衆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若新置官, 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又曰:

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 爰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 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 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爲人患者乎。凡人士丧仪,多出 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 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罄,莫不倾産单财,所谓“葬之 以礼”,其若此乎?谓宜一罢凶门之式。 迁尚书吏部郎。义熙十一年,除宋武帝平北、征西长史, 迁侍中。宋台初建,除宋国侍中。永初二年,爲御史中丞,明 宪直法,无所屈桡,奏劾尚书令徐羡之亏违宪典。时羡之领扬 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爲中从事,羡之使璩之解释琳之,使停寝 其事。琳之不许,曰:“我触忤宰相,政当罪止一身。汝必不 应从坐,何须勤勤邪。”自是百僚震肃,莫敢犯禁。武帝甚嘉 之,行经兰台,亲加临幸。迁祠部尚书,不事産业,家尤贫素。 景平元年卒,追赠太常。

子邈有父风,官至扬州中从事。邈子觊。

觊字思远,少骨鲠有风力,以是非爲己任。口吃,好读书, 早知名。历位中书黄门侍郎。初,晋安帝时,散骑常侍选望甚 重,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闲散,用人渐轻。孝建三年,孝武 欲重其选,于是吏部尚书顔竣奏以觊及司徒左长史王景文应 举。帝不欲威权在下,其后分吏部尚书置二人以轻其任。侍中 蔡兴宗谓人曰:“选曹要重,常侍闲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实, 虽主意欲爲轻重,人心岂可变邪?”既而常侍之选复卑,选部 之贵不异。

大明元年,徙太子中庶子,领翊军校尉,历秘书监,廷尉 卿,爲御史中丞。鞭令史,爲有司所纠,原不问。

六年,除安陆王子绥后军长史、江夏内史。性使酒仗气, 每醉辄弥日不醒,僚类间多所陵忽,尤不能曲意权幸,莫不畏 而疾之。居常贫罄,无有丰约,未尝关怀。爲府长史,典签谘 事,不呼前不敢前,不令去不敢去。虽醉日居多,而明晓政事, 醒时判决,未尝有壅。衆咸曰:“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胜世 人二十九日醒也。”孝武每欲引见,先遣人觇其醉醒。

性真素,不尚矫饰,遇得宝玩,服用不疑,而他物粗败, 终不改易。时吴郡顾觊之亦尚俭素,衣裘器服皆择其陋者。宋 世清俭,称此二人。

觊弟道存、从弟徽,颇营産业,二弟请假东还,觊出渚迎 之,辎重十馀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觊见之僞喜,谓曰 : “我比乏,得此甚要。”因命置岸侧,既而正色谓曰:“汝辈忝 预士流,何至还东作贾客邪?”命烧尽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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