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该原则为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则,必须具备合目的性、关联性、可接受性三大要素. 2、行政法有必要与行政学再度结合,更加重视行政实务上的问题。 上一篇: 爆炸造句 下一篇: 断流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