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授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提出授予购股权之建议可自建议之日期起二十八天内,在购股权承授人支付面值总代价港币10元后被接纳。 2、提出授予购股权之建议可自建议之日期起二十八天内,在购股权承授人支付面值总代价港币10元后被接纳。 上一篇: 譬诸造句 下一篇: 大风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