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分田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 2、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品zhan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品zhan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 上一篇: 编订造句 下一篇: 街道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