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备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凡京师治、署、邸、肆应所为,或十条宜省其五,或三条宜除其一;及国容、戎备,在昔应多,在今宜少。 2、邸、肆应所为,或十条宜省其五,或三条宜除其一;及国容、戎备,在昔应多,在今宜少。 3、一以勤耕农为务,习戎备为事,则国无怨旷,户口滋息,民充兵强,而寇戎不宾,缉熙不足,未之有也。 上一篇: 国统区造句 下一篇: 刎颈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