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赎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 2、每至月杪,将收赎之数、支销之数,按款列明,登诸报章,以昭信实。 3、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 4、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上一篇: 九五之尊造句 下一篇: 此外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