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肱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而之后朱同敬便跻身朝堂,成为庄氏的股肱之臣,左右南齐朝局。 2、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则不告,谓之蔽才,其罪五。 上一篇: 遗产造句 下一篇: 军种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