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选举造句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1、终选采取等额选举,参加选举的院士须超过全院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方为有效,获得有效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 2、同时,将候选人和应选人等额选举的办法改为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 上一篇: 全部造句 下一篇: 流泻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