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2、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有权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或者由职工自谋职业。3、单一种植、严重地征“过头粮”,造成农民口粮不够吃,收入很低,集体经济很穷。4、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
1、第二个问题,一定要有公共积累,集体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的改革,有了公共积累以后建设新农村才有钱,光靠政府拨款怎么行啊。2、农村改革以后,传统的集体经济迅速瓦解.3、近三年来,在贵州省民委党建扶贫工作队帮助下,探索实施土地整村流转,种桑养蚕发展产业,注入帮扶基金,壮大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