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yì wù bīnɡ yì zhì
义务兵役制的解释

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义务兵役制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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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今的局势下,大部分的政治家和军事专家都认为义务兵役制是没必要的。2、此外,解散总参谋部,废除普遍义务兵役制.3、本月,德国暂停了义务兵役制以及对口的民事及社区服务。4、建立全国各地军区,动员全民族参战,以便逐步从雇佣兵役制转变为义务兵役制。5、本月,德国暂停了义务兵役制以及对口的民事及社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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